Epoprostenol

Flolan Injection 0.5 mg

英文商品名:Flolan

中文商品名:服療能

主成分:Epoprostenol sodium。

劑型劑量:凍晶注射劑,0.5 mg base/vial、1.5 mg base/vial(已註銷)。

許可證字號:衛署罕藥輸字第000017號、衛署罕藥輸字第000018號(1.5 mg) (已註銷)

適應症: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。

適應症介紹: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(Primary Pulmonary Hypertension,PPH) (詳見附錄A-2)。

致病基因:BMPR2基因突變是肺動脈高壓的主要遺傳原因,導致肺小動脈細胞過度生長、動脈狹窄及血流阻力上升。其他基因突變也可能影響此病,但BMPR2最常見。此外,藥物和某些傳染病也可增加風險。

藥理機轉:有兩項主要的藥理作用:造成肺動脈與全身性動脈血管舒張,及抑制血小板凝集。

藥動學

1. 吸收:因為FLOLAN的化學性質不穩定、強效且半衰期短,目前並無精準、準確的檢驗可定量生物體液中的epoprostenol濃度。

2. 分佈:靜脈投予epoprostenol會迅速從血液分佈至組織。

3. 代謝:在血液中很快自發降解成6-keto-prostaglandin (1-alpha)以及被酵素分解成6,15-diketo-13,14-dihydro- prostaglandin (1-alpha)。不同於其他前列腺素,epoprostenol在通過肺部循環時並未被代謝。

4. 排除:由尿液排除,排除半衰期不超過6分鐘,且可能短至2到3分鐘。尿液與糞便的回收率分別為82%與4%。

5. 動物實驗發現epoprostenol清除率高(93 mL/kg/min)、分佈體積小(357 mL/kg)、且半衰期短(2.7 minutes),持續輸注下可以在15分鐘內達到穩定血中濃度。

禁忌:

1. 禁止在用於重度左心室功能不全所導致的充血性心臟衰竭(CHF)。

2. Epoprostenol不得長期使用在開始用藥期間會出現肺水腫情形的病患身上。

3. 禁用於對本品過敏的患者。

副作用:

1. 心臟血管系統:心跳快速(1-35%)、心跳緩慢(5%)、胸痛(11%)、低血壓(13-16%)。

2. 皮膚方面:臉潮紅(23-58%)、注射部位疼痛、流汗。

3. 代謝/營養:高血鈣。

4. 消化系統:腹痛(5%),腹瀉(37-50%)、食慾降低(66%)、噁心和嘔吐(32-67%)。

5. 骨骼肌肉方面:關節炎、顳顎痛(54-75%)、無力、骨骼肌肉疼痛(3-35%)。

6. 中樞神經系統:無力、暈眩(8-83%)、頭痛(46-83%)。

7. 精神方面:躁動、焦慮、憂鬱。

8. 呼吸系統:鼻炎、咳嗽。

9. 其他方面:發燒,寒顫、似感冒症狀。

懷孕分級:B級。

交互作用:

1. 注射epoprostenol並同時使用利尿劑、抗高血壓劑或其它血管擴張劑,有可能使血壓降低。

2. 當同時使用抗血小板凝結劑(antiplatelet agents)或抗凝血劑(anticoagulants)時,epoprostenol療法可能使出血的風險增加。

3. 與Venlafaxine或Duloxetine併用時會增加出血的風險。

4. 與Digoxin併用會增加Digoxin之血中濃度。

注意事項:

1. Epoprostenol僅能夠使用epoprostenol專用的無菌稀釋液直接還原。在注射前或注射時,epoprostenol不得以任何其它非口服藥物或溶液進行還原或與之混合。

2. 突然停藥造成之急性肺高壓:突然停藥(包括給藥中斷)或突然大量降低epoprostenol的劑量,可能導致一些與肺高壓反應相關的症狀出現,包括:呼吸困難、暈眩與無力。因此藥物中斷的情形絕對要避免。因最終輸注溶液PH值較高,給藥時應小心避免藥物外漏,以及後續發生的組織損傷風險。

3. Epoprostenol會造成肺部及系統性的血管舒張,且會造成低血壓及潮紅、噁心、嘔吐、頭暈和頭痛等反應。所以開始給藥時或更改劑量後須密切監測血壓變化。

用法用量:

1. 短期(急性)劑量範圍:由周邊或中央靜脈給予短期劑量範圍來決定長期輸注速率。從2 ng/kg/min開始,每15分鐘或更長間隔再增加2 ng/kg/min,直到出現限制劑量的藥物作用或到達對藥物的忍受極限時。

2. 長期連續輸注時,應透過中央靜脈導管施打。在導管尚未完成時,可暫時利用周邊血管進行靜脈注射。應以比短期劑量範圍之最大耐受輸注速率低4 ng/kg/min的速率開始長期輸注。如果最大耐受輸注速率為5 ng/kg/min或更低,則應以1 ng/kg/min的速率開始長期輸注。

3. 要改變長期注射的速度時,必須根據肺高壓病患症狀的持續、復發或惡化情形,以及因為epoprostenol藥劑過量出現的副作用情況來調整。通常劑量會隨著時間延長而增加。

4. 如果肺高壓的症狀在改善後有持續或復發情況,就必須考量增加劑量。注射時可增加1-2 ng/kg/min,間隔時間必須足以預估臨床反應,至少是15分鐘。在臨床試驗上,劑量增加的間隔時間為24~48小時或更長。在確定新的長期注射速度後,應仔細觀察病患,每隔幾個小時就測量立姿與臥姿血壓和心跳速度,以確定病患能夠忍受新的劑量。

保存:

1. 未開封的epoprostenol儲存於30°C下且不受到日光照射,在包裝上所註日期前品質穩定。Epoprostenol專用無菌稀釋液(無菌甘胺酸緩衝稀釋液),儲存於30°C以下,在包裝上所註日期前品質穩定。

2. 使用之前,還原後的epoprostenol溶液必須避免照射到光線,如未立刻使用,則應儲放在2 ~ 8°C的冰箱中。請勿使還原後的epoprostenol溶液凍結,如還原後的溶液已凍結則應丟棄。置於冰箱超過48小時的還原溶液亦應丟棄。

3. 使用時,一個貯存器的還原溶液可在室溫下注射,持續時間可達8小時,如果需注射24小時,可將兩包6盎司的冷膠置於冰袋中。不管儲存或使用時,還原後的epoprostenol都不得置於25°C以上與0°C以下的溫度中,而且必須避免受到日光直接照射。

4. 配置後,

(1) 溶液≦150,000 ng/mL,在2 ~ 8°C下可存放8天、25°C內可存放72小時、30°C下可存放48小時、35°C下可存放24小時、40°C下可存放12小時。

(2) 溶液>150,000 ng/mL且≦300,000 ng/mL,調配後溶液保存在2 ~ 8°C最多可放7天,施打時於25°C以下最多存放24小時。若調配後溶液保存在2 ~ 8°C中不超過5天,施打時於25°C以下最多存放48小時;35°C以下最多存放24小時。

(3) 在輸注幫浦可使用冷凝袋的情況下,依需要更換冷凝袋,輸注幫浦內的溶液應於24小時內用畢。

5. 使用前,不管是溶液或在容器中,皆應目測檢查是否有微粒物質與變色情形,如有此情況,則不得使用。

廠商:

藥商: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

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4樓

參考資料:

1. 廠商仿單Available from: https://info.fda.gov.tw/MLMS/ShowFile.aspx?LicId=20000017&Seq=012&Type=9

2. 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2023. IBM Micromedex® :Epoprostenol. Retrieved September 30, 2023.

3. 2023 UpToDate, Inc. UpToDate® :Epoprostenol. Retrieved September 30, 2023.

4. Flolan (epoprostenol) Prescribing Information. [cited 2023 Sep 30]. Available from: https://www.accessdata.fda.gov/drugsatfda_docs/label/2021/020444s025lbl.pdf

5. https://medlineplus.gov/genetics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