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藥署-預告修正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草案(113.08.14)

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
衛授食字第1131409547號

主  旨:預告修正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草案。

依  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修正機關:衛生福利部。

二、修正依據: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三條。

三、修正內容:
(一)新增認定「Danicopan」(Film-Coated Tablets,50mg、100mg)為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適應症為「適用於作為Ravulizumab或Eculizumab的附加藥物,治療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(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,PNH)且曾經有血管外溶血(Extravascular Hemolysis,EVH)的成年病人」。

(二)新增認定「Lumasiran」(Solution for Injection,94.5mg/0.5ml)為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適應症為「治療原發性高草酸鹽尿症1型(Primary Hyperoxaluria type 1, PH1)」。

四、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「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」網站(https://mohwlaw.mohw.gov.tw/)下「法規草案」網頁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「公告資訊」下「本署公告」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-眾開講」網頁(https://join.gov.tw/policies/)。

五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。
(二)地址:臺北市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。
(三)聯絡人:李金翰。
(四)電話:02-2787-7476。
(五)傳真:02-2653-2072。
(六)電子郵件:daikin3988@fda.gov.tw


下載:公文(含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)

公告日期: 2024-08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