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健署-公告罕見疾病個案快速審查條件之「審查標準表」及「送審資料表」

一、依據105年4月14日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第41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為加速罕見疾病個案通報審查作業,縮短患者通報時間,本署前委請罕病專家,針對通報個案病人數多,且診斷要件複雜之罕病,優先研訂旨揭「審查標準表」及「送審資料表」,並經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審議通過。包括:多發性硬化症、結節性硬化症、脊髓性肌肉萎縮症、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、粒線體疾病、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及瑞特氏症等7項。
三、106年6月22日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第46次會議審議通過Emery-Dreifuss肌失養症(Emery-Dreifuss Muscular Dystrophy, EDMD)及遺傳性血管性水腫(Hereditary Angioedema, HAE)審查標準表及送審資料表

​​四、依據1061222日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第48次會議審議通過腦白質消失症(Vanishing White Matter Disease)107330日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第49次會議審議通過Dravet症候群(Dravet Syndrome, DS)審查標準表及送審資料表。​​​​​
五、依據107年6月22日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第50次會議審議通過GNE遠端肌病變(GNE myopathy)及107年9月21日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第51次會議審議通過史托摩根症候群(Stormorken syndrome)、克斯提洛氏彈性蛋白缺陷症(Costello syndrome)審查標準表及送審資料表。
六、依據108年3月22日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第53次會議審議通過脊髓小腦退化性動作協調障礙(spinocerebellar ataxia, SCA)審查標準表及送審資料表。

 

 

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​

 

​​​

瀏覽數:8024
發布單位: 婦幼健康組
修改日:2019/04/17 發布日:2019/04/10
公告日期: 2019-04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