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藥署-修正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並自即日生效(111.01.21)

中華民國111年1月21日 衛授食字第1101460642號

主  旨:修正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
依  據: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三條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新增認定「Ponesimod」(Film-coated tablets,2mg、3mg、4mg、5mg、6mg、7mg、8mg、9mg、10mg及20mg)為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適應症為「(1)成人復發緩解型多發性硬化症(relapsing-remitting multiple sclerosis, RRMS)、(2)成人活動性次發進展型多發性硬化症(active secondary progressive multiple sclerosis, active SPMS)」。

二、新增認定「Avalglucosidase alfa」(Injection,10mg/ml)為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適應症為「用於6個月以上龐貝氏症(酸性α-葡萄糖苷酶缺乏;pompe disease, acid α-glucosidase deficiency)病人的長期酵素替代療法」。

三、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「Risdiplam」(Powder for oral solution,0.75mg/mL)認定之適應症為「適用於治療年齡兩個月以上、經基因確診且已出現症狀之SMA脊髓性肌肉萎縮症(spinal muscular atrophy)第一、二、三型病人,但不適用於已使用呼吸器每天12小時以上且連續超過30天者」。

 

下載:公文

          罕藥名單(111年1月25日更新)

公告日期: 2022-01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