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藥署-預告修正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草案(109.11.12)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9年11月12日
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091410703號

主  旨:預告修正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草案。

依  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修正機關:衛生福利部。

二、修正依據: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三條。

三、修正內容:

(一) 新增認定「Risdiplam」(powder for oral solution,0.75 mg/mL)為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適應症為「治療二歲以下發病之脊髓性肌肉萎縮症(spinal muscular atrophy, SMA)病人。不適用於已使用呼吸器每天12小時以上且連續超過30天者」。

(二) 新增認定「Ofatumumab」(solution for injection,50 mg/mL)為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適應症為「適用於治療成人復發型多發性硬化症(relapsing forms of multiple sclerosis, RMS)病人(前一年有一次復發或前兩年有兩次復發者)」。

(三) 新增認定「Ravulizumab」(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,10 mg/mL)為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適應症為「治療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(paroxysmal nocturnal hemoglobinuria, PNH)病人」。

(四) 新增認定「Human C1-esterase inhibitor」(injection,500 IU)為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適應症為「第一型及第二型遺傳性血管性水腫(hereditary angioedema, HAE)急性發作的治療」。

(五) 新增認定「Ataluren」(granules for oral suspension,125, 250, 1000 mg)為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,適應症為「用於治療抗肌縮蛋白基因無意義突變導致的裘馨氏肌肉萎縮症(Duchenne muscular dystrophy, DMD),兩歲以上可行走之病人」。

四、「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」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、本部網站「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」下「法規草案」網頁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「公告資訊」下「本署公告」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-眾開講」網頁(https://join.gov.tw/policies/)。

五、本案為例行罕見疾病藥物之認定預告修正案,屬較無爭議且涉及病人後續用藥之申請,為免影響病人治療權益,爰定公告期為14天。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14日內,至前揭「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」或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-眾開講」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:

(一) 承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。

(二) 地址: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-2號。

(三) 電話:02-2787-7422。

(四) 傳真:02-2653-2072。

(五) 電子郵件:801667@fda.gov.tw。

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

公告日期: 2020-11-15